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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省安溪发布《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,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。全省今年内将实现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,西安市将在6月底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,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。
全省要在2015年实现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,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,为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。到2020年,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,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%,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,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,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。年内建成覆盖全省人口、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 一标识、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。
根据改革方案要求,西安市辖区将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按照“总量控制、公开透明、有序办理、公平公正”的原则,以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、连续居住年限、文化程度、专业职称(职业技能)、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,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,建立积分落户制度。在2015年6月底以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,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,实现全省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的目标,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。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,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,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。
在除西安外的其他城市市辖区落户条件也全面放宽,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就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(1)有合法产权住所;(2)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、租借、寄住)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;(3)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。